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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区管理处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2022-01-07 11:52  

处所属各部门:

根据我校《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处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:

2022年1月10日—2月20日寒假。2月21日全处教职工正式上班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

二、有关工作要求

(一)寒假期间,学校继续实行校园封闭管理,校外人员和车辆非必要不进校。确有需要进校的要核查来访人龙江健康码、大数据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,并开具证明(见附件1)将来访人接入校园,证明留存在门卫处备查。

(二)寒假期间,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活动。确有需要举办的,需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(见附件2),各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,要严格控制人数、规模和时间。

(三)寒假期间,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工不得出国出境。确有需要出国出境的要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后,报学校人事处审批。

(四)寒假期间,各部门要加强领导,压实责任,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部署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厌战情绪、侥幸心理,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、平稳运行。

(五)寒假期间,要加强值班值守。严守值班纪律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脱岗、漏岗,确保信息畅通。各单位如遇紧急突发事件,请及时与校总值班室联系,联系电话:86604567。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。各部门请于1月7日下班前将《2022年寒假值班安排表》(附件3)报送综合楼718。

(六)寒假期间,教职工离哈外出的,要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,填写《校区管理处员工请销假审批单》(附件4)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,向综合科人事部报备,确保假期稳定及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

(七)以上安排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,将按照上级相关通知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部署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
综合科

2022年1月7日

附件【附件1:黑龙江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审批单.pdf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:黑龙江大学二级单位主办承办大型活动审批单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:2022年寒假值班安排表.xls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4:校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单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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